為進一步推進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,創建廉潔誠信的醫療環境,本人做如下公開承諾:
一、嚴格遵守《廣東省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實施細則》、《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“九不準”》和《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》等各項法規制度,加強醫德醫風建設,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,樹立愛崗敬業、救死扶傷、文明行醫、樂于奉獻的行業風尚。
二、在診療、醫藥購銷、物資采購、基建工程及組織職工活動等公務交往中,不以任何名義收受、索要有關單位或個人贈送的紅包、回扣。本人家屬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不得利用本人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,收受、索要有關單位或個人贈送的紅包、回扣。如無法拒絕的紅包、回扣,于24小時內交醫院紀檢部門登記、處理,逾期不交的按索要收受紅包、回扣處理。
三、從我做起,帶頭抵制收受回扣、紅包,抵制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等不正之風,切實擔負起醫藥衛生工作者的光榮職責與使命。
四、堅持以患者為中心,文明行醫,做到合理檢查、合理治療,提高醫患溝通的技巧,體恤患者的痛苦,同情患者的困難,讓患者滿意,為解決人民群眾“看病難、看病貴”問題做出貢獻。
五、弘揚正氣,維護正義,自覺接受社會監督。